作者:唐山如佳商贸有限公司浏览次数:685时间:2026-03-15 03:40:16
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
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不还张娟以每斤5元的拿狗价格卖给陈吓星18袋狗肉,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肉抵但陈吓星始终以没钱为借口拖着不结清货款。欠钱约848公斤。不还张娟因犯盗窃罪,拿狗交易成交后,肉抵陈吓星发现寄存卡丢失,欠钱近日,不还竟然一时冲动,拿狗盗走了狗肉寄存卡。张娟被逮捕归案。她将这批狗肉送到莆田市兴业冷冻厂寄存后将寄存卡交给陈吓星。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当月28日早上8时许,张娟向陈吓星讨要未结清的货款950元,
2010年8月初,事隔多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