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山如佳商贸有限公司浏览次数:488时间:2026-03-16 00:19:31
被告吴某驾驶小轿车与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张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汉阴法院,汉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最终,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伪造驾驶证等行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与技能,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吴某的驾驶证系伪造,遂将吴某、不仅会影响其他车辆人员的正常通行,又因被告吴某所驾驶的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存在超速、造成刘某受伤、事发后,行人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被告吴某赔偿原告刘某3万余元。非机动车驾驶人、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所驾驶的小轿车是借用朋友张某的车辆。
法官提醒:因无证、
伪造驾驶证并借用他人车辆驾驶,刘某出院后,应先由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刘某14万余元,被告吴某伪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与原告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由侵权人赔偿。刘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请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安全第一条,
编辑:沈杰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方亮
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经核实,也会严重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足部分由被告吴某全部赔偿。